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筑起受害人法律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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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筑起受害人法律保护墙
2025年11月26日 07:07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 卫哲哲 易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两国主管部门发布了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筑起受害者法律保护墙(法律焦点)。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常见案例,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展现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决心,以及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明确态度。时间家庭暴力的本质和核心是控制,以自残相威胁也是一种暴力行为。 【案情】卢女士与邓女士结婚后育有一子,取名邓小。两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产生误会关系。 2024年10月,双方发生争执后,邓从厨房拿出菜刀,威胁要伤害自己。当邓试图阻止他伤害自己时,卢女士被推倒在地,受伤。卢女士向警方求助,当地派出所帮助其在网上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上传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卢女士遭受家庭暴力,遂在20分钟内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邓某,并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发出特别执行通知书。根据联合工作机制,派出所对邓某进行定期监控;社区创建备忘案,对邓进行讨论和辅导,鼓励邓遵守保护令;妇联开展个案回访和心理疏导。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de edad,法院向当地教委发出协助函,教委指示邓晓所在学校重点关注他的心理健康和学业发展。 【讲述】家庭暴力的本质和核心在于控制,包括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也包括谩骂、威胁等心理暴力。施暴者威胁要自残、自残等,即使没有直接对受害人实施身体暴力,但仍然属于暴力行为,会让受害人担心该暴力行为会伤害到自己的生命。自己,最终达到控制受害人如迫使受害人放弃并继续维持亲密关系的目的。本案中,即使邓某没有直接对卢女士实施殴打、躲避等身体暴力,但他在紧张害怕的情况下,用卢女士自制的刀自残,对卢女士的心理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卢在家庭暴力中构建了心理暴力。同居关系中精神虐待,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案情】2021年,马某与女友苗某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双方感情深厚,有意结婚。然而,在同居过程中,马某长期对苗某进行严厉的情感操纵和精神打压,包括以出轨、分手相威胁、要求她摆脱异性等。朋友并跟随他。她报告了自己的行踪,并继续使用非侮辱性和贬损性的言论。苗无法忍受,曾两次尝试自杀。 2022年12月,马某某再次因琐事通过微信长期辱骂苗某某,致其精神崩溃自杀。 2025年,检察院指控马某某犯有虐待罪,法院最终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记述】本案的主要成功之处在于司法扩大了对“家庭成员”和“虐待”的认定。谁是“家庭成员”?法院、检察院认定,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形成稳定、持续的婚前同居关系,具备共同生活的实质。根据反家庭暴力的法律精神,他们必须被认定为虐待罪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它消除了打破反家庭暴力的“灰色地带”,将法律保护延伸至更广泛的现实关系。什么是“虐待行为”?本案清楚地表明,长期、反复的情感操纵、人格贬损等精神折磨与身体伤害一样构成虐待。当这种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时,就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它为隐性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救济。该裁决维持了房屋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为遭受暴力局势的女性提供了双重保护。 【案例案例】 为了照顾家庭、抚养孩子,徐女士和郑女士结婚后一直做全职家庭主妇。婚后,郑某多次辱骂、殴打徐女士。有一次,郑某打败徐女士后,将徐女士从四楼拖到了三楼。一个随后,社区保安赶到现场制止并报警。经医院诊断,徐女士头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此后,被告徐女士起诉郑某离婚并平分夫妻财产,并要求郑某支付房屋赔偿金和离婚赔偿金。郑某不同意离婚,也不承认有家庭暴力。法院根据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伤者照片以及治安保卫机构的笔录等,足以证明郑某对施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并得到了目前居住的较大房屋、两间商铺和172万元的优惠。郑购买了一套较小的房子,5间商铺,并发放了剩余的银行贷款;郑某向徐侯女士支付劳动补偿金10万元,离婚赔偿金5万元。 【论证】根据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徐女士主张按照评估值平分夫妻财产,但要求分割其居住的大房子和相邻的两家商铺。 ib其他资产必须由Zheng拥有并由Zheng以折扣价支付。考虑到徐女士推介的两家店不仅有稳定的租约,可以保证离婚后他继续获得租金收入,而且自然地与其他五家店以人行道相隔,形成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不仅有利于徐女士的独立管理,这种裁判思路体现了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不仅注重当今受害妇女权益的保护,更着眼于未来生活安宁的前瞻性考量。未来。同时,本案确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判决支持离婚时支付家务劳动和损害赔偿金,为暴力家庭中的女性提供了双重保护。严惩暴力不是终点,重点是帮助受害人重建生活 【案情】2023年,因家庭矛盾,冯某持菜刀连续砍断妻子卜某头面部等要害部位10余次,致其受二级重伤。当他们13岁的女儿上前阻止他时,她也受了轻伤。案发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故意伤害罪指控冯某甲罪。法院因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检察机关支持了被害人卜某某撤回监护权的诉讼,成功剥夺了冯某某女儿的抚养权;同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构建了完善的母女保护网络。 【论点】该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应对严重家庭暴力犯罪时“严惩犯罪”与“全面保护”并重的完整链条。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人对其妻子(故意剥夺生命)、女儿(故意伤害)的不同主观故意和行为,准确区分罪名,将数罪并罚,做到罪有应得。司法保护超越刑事起诉。支持收回监护权的事件,是为未成年子女筑起的“法律防护墙”,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重视。通过法律援助寻求赔偿,司法协助解决纠纷通过心理咨询修复创伤,这一系列“组合拳”旨在帮助受害者重建生活,实现从“定罪”到“治理”的深化。近五年来,家庭暴力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2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主要情况和管理成果,并发布了多起依法惩治暴力犯罪的常见案例。 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家庭暴力犯罪嫌疑人2800余名,起诉3400余人。家庭暴力犯罪的逮捕率比刑事指控的逮捕率高约10个百分点。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检察院将按照规定提起公诉。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五年来,已有500多名家庭暴力犯罪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从数据看,2021年以来家庭暴力案件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检察院指控家庭暴力犯罪1200余人;自2022年以来,平均每年起诉数量已降至不足1000起。五年来,家庭暴力犯罪逐年下降,降幅较大,凸显执法司法机关完善反家庭暴力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家庭暴力犯罪结构由集中型向多元化型转变。从常见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到非常规犯罪对于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法律能够准确、充分适用。特别是随着“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实施,拒绝执行决定罪已成为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重要罪名。 (本报记者 倪一桐 编辑)
(责任编辑:单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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