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明年实施
记者12月24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本)》(以下简称《鼓励目录》)。历时三年,对《鼓励目录》进行了修订、扩充和制度优化。主要变化是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新版《鼓励目录》条目总数为1679条,较2022年版净增205条,变化303条。其中,《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国家目录》)共619项,新增100项,修改131项。(以下简称《区域目录》)共1060项,新增105项,修改172项。新版《鼓励目录》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国家目录在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增加或扩充相关条目,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二是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国家目录在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增加或扩充相关条目,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资源禀赋、特色优势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地区目录鼓励的范围将会扩大。 “新版鼓励目录方向明确、特色鲜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外国经济研究所发达经济研究室副主任袁谦表示,新版《鼓励目录》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新生产力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鼓励力度;更加注重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福祉,引导外资投向特色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有利于满足和催生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原谦指出,新版《鼓励目录》还注重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给予了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地区外资在机械装备生产、能源资源开发、交通物流、资源禀赋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更好平衡西部沿海地区与外资地区、东北地区的关系。据悉,新版《鼓励目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2022年版鼓励目录同时废止。下一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多措并举,为外商在华投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让更多跨国企业更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具体措施方面,国家发改委宣布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设立重大外资项目专门团队,开辟绿色通道,推进前八批项目建设。加快新一批外资重大项目落地,协调解决国家项目层面用地、用海、环评、能源消耗等问题,更多发挥外资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将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多渠道了解并推动解决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加强与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协会的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为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提供便利。 “近年来,我的同事国家持续推进政策、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限制,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为企业营造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和高水平服务企业的服务保障体系。袁谦表示,《鼓励目录》的修订和扩大,有效解决了外资企业关心的问题,优化了对外投资的引导方向。这是新形势下我国扩大开放的积极布局。外资企业将在中国更加发达、开放的市场上深化与本土企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务实合作,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互惠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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