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持有第一”原则已制度化
近期,《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业绩报酬的一定比例购买公司或自身管理的公募基金,持有期限不少于一年”。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从原则到实践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重大一步。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公募机构也以实际行动,践行“投资者分流”的使命。年内,自购股权(股权+混合)基金认购净额突破42亿元。 《细则》颁布 巩固利益为投资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此前,证监会今年5月发布的《促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三年内中长期业绩、自购基金规模、股权投资规模增长等指标加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戴景霞表示,《规定》通过加强后续投资、优化考核、规范薪酬等方式,有效完善了基金公司约束投资者利益的责任意识。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部门负责人必须用当年绩效费用总额的30%以上购买公司公募基金,股票型基金至少60%;基金管理人必须使用至少40%的当期资金耳朵的业绩费购买自己管理的公募基金,持有期限至少一年。这一规定让关键人员与投资者共担盈亏,真正实现了利益深度绑定。完善考核机制,着眼于投资者的长期回报。考核中,三年中长期指标权重不低于80%,主动股票基金管理人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销售人员考核中盈利指标和亏损指标权重不低于50%。 “这一系列规定将迫使各个仓位围绕投资者的收益进行工作,可以有效防止短期激进操作,保护投资者的长期利益。”戴景霞表示。此外,戴景霞表示,薪酬结构的优化保证了行业的稳定运行。 “管理和控制缩小高管与基层员工的薪酬差距,审慎控制中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涨幅,同时利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将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深度挂钩,减少短期激励行为对投资者权益的损害。给自己买东西是一种责任。因为今年,公募机构用“真金白银”的行动践行自己的责任。数据显示,截至12月11日,公募自购股权(股票+混合)基金今年净认购金额达42.2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4.69亿元增长187%。从产品类型来看,由于今年公募自申基金及混合型基金自申基金净申购总额为22.72亿分别为19亿元和5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最大的是混合型基金。去年该类基金净赎回6.44亿元,今年却成为净申购大户。从基金公司来看,工银瑞信基金、国泰基金、长盈基金、广发基金等公司的申购规模均超过2亿元,足见头部机构对股市的信心。 “从估值角度来看,A股市场在全球主要市场中处于较低水平,配置股权资产的长期价值是众所周知的。”深圳前海拍拍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产品操作员曾芳芳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公募基金此时大量买入自己,表达了对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从考虑到基金公司自身的因素,基金公司自身精选股票型基金可以作为产品布局和调整的手段。也向投资者展示了对自身投研能力和基金产品的信任,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基金的信任,吸引更多资金流入,提升基金规模和市场影响力。曾芳芳进一步表示,《指引》强化“跟踪投资”的要求,也将促使基金管理人关注所管理基金的长期业绩。通过自购,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深度交织,更有利于实现长期投资目标。
(编辑: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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